第七十九章 到底是不是他

一块五鞋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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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暗之中一片漆黑,天空中轰隆隆的下起了雨。冰冷的雨水混着撕裂的狂风直吹我的面颊,黑暗、雨水、狂风已经让我无法看清前方的道路。突然一道闪电劈过,骤起的亮光照亮了眼前的世界,仔细一看,前面似乎有人跪在地上。

    往前走了走,走到这模糊的跪地之人面前停住了。这身形好熟悉,可我为什么想不起来是谁?脑袋疼痛欲裂,我奋力的敲打着自己的头,可却依旧是无法唤醒内心的记忆。又是一道闪电,惨白的电光照亮了眼前之人,五官已经有些扭曲、脸上都是伤痕、头顶处还混着雨水有一道深深的伤口正流着鲜血。这人猛地一张眼,血红的眼睛直视着我,嘴中也振振有词:“要替我报仇啊,孩子!”

    我猛地清醒了,这是佩恩部落的族长啊!怎么会变成这样呢?我不假思索的往前一探准备扶起跪地的族长,可远处的闪电让我看清了地下一道深深的长影。

    抬头,则发现族长后面的黑暗中站着一个戴着金属面具的人,冰冷的双眸中显得是那么的无情和冷血。黑暗中他的手动了,从黑暗中带出了一把闪着银光的单斧。飞快、准确、而又毫不留情的直接砍向跪地的族长。

    不!!!

    我一下子就坐起来了。右手在前面无力的虚抓着,起伏的胸口和额头的冷汗让我逐渐意识到了现实,原来,又是一场噩梦。我重新躺下,可却再也无法入眠了。

    不行!我猛地坐起身来回想着,自从那天在王宫内又看到这个熟悉的身影,它就一直困扰着我。都怪我那天喝的太多的酒,虽然当时内心十分笃定,可醉酒醒了之后,却对自己的判断不是那么确信了。不行,他到底是不是杀害部落的凶手,我一定要弄清楚。恩,下定决心之后我便再无睡意,看着外面已经微明了,便直接披上一件外套,起床出去了。

    门口跟值班的兄弟聊了几句,找个借口便出来了,一时之间心中有些茫然。当时罗恩跟我说这个人好像叫什么詹姆骑士,可惜他不知道此人的住址,那我应该去哪找他呢。我相信我只要看到他的正脸,我就能够确认那日带着面具的红袍骑士到底是不是他。要是能找个在当地生活多年的人了解情况就好了,哦,对了,可以去找他。

    当我走出院子之后,跟我打招呼的兄弟便将此事汇报给刚好同在值班的斯蒂文骑士,斯蒂文也没什么表情,只是挥挥手表示知道了。“这个阿林,搞什么鬼?上次去个王宫都还喝成那样,醉得一塌糊涂。回来之后也是显得消沉许多,这几天看着也没怎么修炼了,怎么今天又闹什么,这么早就出去了。”斯蒂文沉思了一下,又苦笑一番,“算了,还管别人呢,可能是他心情不好吧,出去散散心也行,都这么大了又不是小孩子。我还是头疼一下自己的事情吧。”

    斯蒂文心中所想的事情其实发生在继位那日的王宫内,原本白鬼的父亲就算是失宠的王子才被贬到遥远的乌而斯城的,这次他们一行三个人也就在大殿内的角落里坐着。原本就是凑合着看看热闹,结束了之后找个什么理由就准备离开罗辉城了,可谁知道王袍加身的多恩,竟然酒过三巡后,亲自执酒来到我们这桌前,说什么多年不见甚是想念之类的官话,最后竟然说是要多加叙旧,不得暂时离开。这到底是安得什么心啊?回来之后跟白鬼商议了几次也毫无头绪,只能先暂时等着吧。

    不多时,我就已经到达了我的目的地--玄凌巷。之前和大树来过这里一次,当时和一位青年有过一面之缘,仍记得他外号叫做“百灵鸟”,这种人应该是对罗辉城内的大小事务都有所了解吧,即使不了解也有能够了解的手段吧。我心中打定主意,便直接走入了玄凌巷中。在门口交了钱便准备进去之前的那家店,那该死的看门老头瞄了一眼就笑着说了句,“土包子来了啊?怎么今天就一个人啊?”

    你妹啊,看在你是老年人的面子上,让让你,我就不动武了。没想到这老头不仅嘴毒,这记忆力还真好。心里一通鄙视之后,便直接找到地方进去了。

    没想到,我来这么早,这店里面的人还不少,虽不是宾朋满座,但也显得不是空无一人。我坐下之后,便立即有伙计上来招呼,“这位朋友,请问有什么需要吗?”

    “哦,我没什么需要。就是想找百灵鸟谈谈,有点事问他。”

    “哦,你找我们掌柜啊。真是不巧了,朋友。”这伙计一脸愧色,“我们掌柜现在休息,一般不准人打搅的,您看,要不晚会儿再过来?或者您说个地,等掌柜醒了,我让他找您去?”

    心里面觉得去上门求人的话,还让他出来觉得挺不合适的。可转念一想,自己是客户啊,让他走动走动也没什么,再说这地方的都是些厉害人等,搞不好要惹上麻烦的,于是就跟伙计说了地方便离开了。

    约定的地方不是别地,就是喝羊肉汤那家店。这也到早上了,总要吃点东西吧,再说这里还算不错的,虽然人多口杂,可觉得在这里反而更显得自然吧。当下便大吃特吃起来,等待着“百灵鸟”的到来。

    终于,在我连吃两碗之后,这青年便一深一浅的走进来了。赶忙请坐下之后,另叫了一碗,便好奇问到,“哎呦,敢问这是怎么了?早知道腿脚不便,就不选这个地方了。”

    “嗨,别提了,”百灵鸟一脸的晦气,顺手抄起碗来咕咚咕咚的喝了几口羊汤,这才一抹嘴慢慢说来,“我这腿啊,也没什么大碍,休息两天就好了。说吧,你有什么事啊,这么早就来找我?”

    “哦,我想让你帮我找一个人?”

    “找谁啊?你情人还是外面的相好啊?”

    “额,那你就别管了。”我仔细想了想,“找一个男人,我只知道叫做詹姆骑士,人比较高大,应该是个英俊之人。哦对了,他在这罗辉城可能有家,不过其本人倒是经常在北方柯林斯地区作战打仗,不太经常在这里的。不过最近实在这里的。”

    “你这太有难度了吧。”百灵鸟眼睛一翻,随后又贱笑着,“不过我喜欢有难度的,说罢,你有多少钱?术法功法、丹药铸造等等,只要是我看得上的都可以作为交换。”

    “这,”我心里竟然把这个事情给忽略了,从口袋中摸出几枚铜币,讪笑说着,“今天没带那么多钱啊。你看多少合适呢?下次我直接带过来。”

    “这样子啊。”百灵鸟皱了皱眉,然后像是下了一个痛心的决定,“那这样吧,这点钱呢我先收下,就当是这个消息的订金吧。我回去呢,让手下人帮你找找看,顺便也看看这消息的难易程度,具体的价格呢等下次过来我再告诉你如何?”

    看我有些难色,百灵鸟大大咧咧的说着,“你放心吧,我就是靠这个吃饭的,绝不会多收你钱的,而且消息绝对是正确的,肯定不会有虚假滴。就算是钱不够,有什么其他有价值的都可以的,我这人不挑食的,只要是我看中的都行哦。”

    看他这么笃定,算了,也就试一下吧,就这样子算是谈妥了。百灵鸟仰脖子把碗中的最后一点羊汤喝干净了,砸吧着嘴回味一番便起身告辞,“行啦,那就说定啦。别送了,太客气啦,谢谢你的早餐哈!”

    这家伙,还真是爱钱抠门啊。我无奈的看着眼前这碗,真是干净啊,就差没用舌头舔了。算了,罗辉城这么大,要我找的话肯定是不行的,这种不确定的事情先不告诉大树吧。

    “嘻嘻,”一阵浅笑从身后传来,我心里还想着这笑声也挺好听的。不妨却从身后有脚步声慢慢走近,人未到,空气中淡雅的香气却先扑鼻而来。接着便是一道倩影直接进入我的眼帘,一个长发姑娘就直接坐到了我面前的位子上,正笑盈盈的看着我,宛然一笑到,“怎么,这么快就不认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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