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开玩笑,我可是个匪(2)

肥胖症的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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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骤然变冷,寒冷的北风呼啸不止,草木枯黄,仿佛一夜之间,大地便迎来了寒冬。

    一辆商队的货车顶部,罗纳德盘腿而坐,呼吸着寒冷而干燥的空气,心里暗自想到:“要是能够再下点雪就更好了。”

    商队从格雷戈里出发已经三天了,一路沿着宽敞的官道行进,因为入冬的关系,沿途的景致极为单调,而且气温降低,寒风吹拂,无聊到极致。

    这个商队是埃德温商行的所属商队,一共有二十辆大车,其中有十七辆大车装满了货物,剩下的三辆则是用来给商队的成员轮换乘坐休息。毕竟这些商队成员大多都是普通人,他们甚至连佣兵都不是,如果长久赶路而没有休息的话,用不了半个月身体就要垮掉了。

    埃德温商行并不隶属于洛蒙斯公国,而是雷蒙德公国的商行,不过雷蒙德公国和洛蒙斯是近邻,所以两国商队多有往来。沿着两国的官道一直走下去,大约三个月左右,就可以横穿洛蒙斯公国,回到埃德温商行的总部。

    不过埃德温商行的势力不算大,资本也不够雄厚,走管道虽然安全许多,沿途都有两国的军队驻守要道,但是沿途的关卡税收也足以让他们脱上一层皮,等回到了商行,这一车队的货物别说是盈利,能够保本就算是不错了。

    商人逐利,为了避开这些官道上的税收关卡,穿梭国境的商队一般都会选择走一些被称之为是商道的小路,近路。这样不仅可以节约时间,还可以节约成本。唯一的问题是,这些商道上经常会盘踞一些盗贼团肆虐,而这也是商队雇佣佣兵的主要原因。

    虽然佣兵价格不便宜,但是总比管道上那五十里一驿,一百里一站的税收关卡便宜多了。

    “就地驻扎,准备开饭了!”行驶在一条小道上的商队停了下来,在领队的呼喊下,一众商队成员开始卸下拉车的角马兽,负责喂料,有的则去架起了铁锅,拿出了干粮,麻利的准备生火做饭。

    领队叫萨姆尔,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子,身材不高,但是极为敦实,穿着一件老旧的皮袄,脚上穿着一双几乎和他年龄一样大的皮筒靴,头发花白,脸庞上遍布皱纹,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更加苍老,倒是那一双眼睛,显得十分的犀利而睿智。

    领队,在商队中的地位十分特殊,他不是商队的头领,但是在沿途之中,不管是负责保护的佣兵还是管理商队的头领都必须要听领队的吩咐。

    商队什么时候停,什么时候走,停多久,走多久,一切都是领队说了算。

    这些领队都是在商道上走了几十年的人精,对沿途的道路和情况最是了解不过了。

    罗纳德从货车上下来,一名中年佣兵走了过来,递过来一皮囊:“来点酒吧,天气越来越冷了,后面的路上少不了酒暖身子。”这名中年佣兵叫做史考特,是商队雇佣的佣兵团的团长。

    说是佣兵团,其实人数不过才12个人罢了,顶多算是一个小队的规模而已。

    不过这个世界的佣兵远不像那些玄幻小说中写的一样那么具有英雄色彩,什么佣兵公会一类的组织,是完全没有的。在这个世界,佣兵算是最自由、散漫的一种职业了。

    一个人只要拿把剑就可以称呼自己为佣兵。三五个人组成一个团伙,就可以对外宣称是一个佣兵团。没有人会追究,甚至没有人去约束和监管,一切全靠他们的一张嘴去说而已。

    当然了,那些需要雇佣佣兵的人也不傻,他们在雇佣之前肯定会反复的进行挑选,那些名气较大的,信誉度较好的佣兵团一定会被优先选中,至于那些没什么实力,而且默默无闻的货色,能够赚上一点酒钱也就满足了。

    这也是为什么在弗雷德当街说了那些话之后,商队对弗雷德的佣金会翻上几倍的主要原因。奥德伯格身为冰狼佣兵团的团长,白银级的实力是众所周知的,而能够杀死奥德伯格的人,实力一定不差。

    罗纳德接过装满酒的皮囊,扒开塞子喝了一口,皮囊里的酒度数不高,在喉咙里面流淌的时候甚至还能品出一点甜味。摇了摇头,有些失望的将皮囊递了过去。

    史考特脸上露出尴尬的笑容:“任务期间不能喝太烈的酒,喝醉了容易误事,只能将就点了。”说着,将皮囊对着嘴也喝了一口,神色意犹未尽的吧唧了一下嘴巴:“味道是淡了点……”

    “史考特团长,你找我有事吗?”罗纳德有些好笑的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

    什么任务期间不能喝烈酒,恐怕是因为没钱买更好的酒才对吧。

    这种货色的酒,任何一个酒馆里面只要一个银币就能买一大桶,重二十斤左右,算是最廉价的货色了。

    就从这点来看,史考特的佣兵团,实力肯定不怎么样,不然也不会混到这种地步。

    史考特擦了擦嘴巴,将皮囊的塞子塞好,然后别到了腰带后面:“是这样的,商队原本只雇佣了我们疾风佣兵团,不过商队后来有临时增加了你,所以我觉得我们有必要谈一下。”

    商队已经出发了三天了,这三天以来,罗纳德都是独自一人坐在货车的顶部眺望四周欣赏景致,但是在别人看来,这也算是戒备的一种方式了,毕竟坐的高,才能够看的远,看到更细致一些。

    而疾风佣兵团的成员则一直分布在商队的前后两侧进行保护,这三天以来,罗纳德几乎没有和商队内的人进行沟通过,而史考特他们也从来都没有过来骚扰他。

    没想到,忍了三天的时间,却在这时候跳出来了。

    “哦,那史考特团长想要谈什么呢?”罗纳德眼神中带着一丝不屑的神色看着他。

    三天时间,足够罗纳德将疾风佣兵团的底摸清楚了。

    全团十二个人,其中剑士三人,战士四人,弓箭手四人,盗贼斥候一人。

    弓箭手和斥候都比较好理解,至于剑士和战士两种职业则有着略微的不同。

    所谓的剑士,便是以剑为主,单剑或是双剑……常用的武器比如单手剑、双手剑、阔剑、长剑、大剑、巨剑等等!

    至于战士,所使用的武器就比较混乱和复杂一些,不管是剑也好、斧头也好、又或者是其他,统统可以归纳到战士的职业范围内。疾风盗贼团的四名战士是以单手剑为武器,不过每人都配有一个坚木盾,算是不错的装备配置了。

    或许也就是因为疾风佣兵团的成员装备看起来还算是不错的缘故,所以这一次才会脱颖而出被商队选中。

    不过在罗纳德看来,疾风佣兵团也仅仅是装备不错而已,实力实在是不怎么样。十二个团员,只有眼前的史考特一人有着青铜级的实力,剩下的十一个人甚至连斗气都不会使用。

    如果有必要的话,罗纳德相信自己一个人就足以把这支佣兵团给团灭了。

    “你也知道,一支商队的沿途安全全部都是依靠着雇佣的佣兵来保证的,前面的道路一直都比较安全,所以倒不会有什么危险,不过接下来的路就不会这么好走了。”史考特意有所指的说道:“你既然被商队雇佣,那么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自然也是要出一份力的。”

    “这是当然,毕竟我的也酬劳不是白拿的。”罗纳德轻笑一声:“史考特团长请放心,一旦遇到劫货的盗匪,我会出手的。”

    史考特闻言,眉头略微一皱:“我当然不是怀疑这一点,我的意思是说,大家总要有一个领头的人吧。不然有了危险,大家各自为战的话是很容易被逐个击破的。”

    “所以……”

    “所以,史考特团长就想做这个领头的人?”罗纳德用看着小丑一般的眼神看向了史考特。

    “没错,毕竟我们疾风佣兵团是保护商队的主力,一旦遇到危险,我们佣兵团自然是要站到第一线的。”史考特看着罗纳德扬起了脑袋:“听说你在格雷戈里亲自动手杀了奥德伯格,奥德伯格可是白银级的实力,你能够用青铜级的实力杀掉他,想来实力肯定很强,但是保护商队可不是靠着一个人的实力就行的。”

    罗纳德看着史考特,真的想要大笑一声。

    史考特的意思罗纳德已经听得很明白了,无非是告诉罗纳德……你能够杀死奥德伯格不过也是传言而已,区区一个青铜级不要那么嚣张了,乖乖的听话就好,没有人会去拆穿你的。

    青铜和白银,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实力阶段,史考特自己本身就是青铜级的实力,所以更加清楚想要用青铜级实力杀死一个白银级的剑士,这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情。

    在史考特看来,罗纳德杀死了奥德伯格,多半是虚假的,甚至有可能是弗雷德刻意替他造势罢了。

    或许,史考特还有着更深一层的想法。

    一旦罗纳德在沿途之中以史考特为主的话,无形中就会给人一种感觉——就算是杀死了奥德伯格的人,也一样要听他史考特的话!

    这不管是对他史考特个人,还是对他们疾风佣兵团,都是一次极为有效的宣传!

    很不错的想法,很好的一次算计。

    可惜,史考特却唯独没有计算到双方的实力差距!

    罗纳德冷笑的看着史考特,猛地竖起了一根中指对着他:“想让我听你的话?你脑子进屎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