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7章 准备投名状

金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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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前走了上万米的距离,林逍遥已经发现了一个,数百人的小部落,他飞到一棵大树上面,仔仔细细的盯着部落里的人群。

    他发现,这些部落里的人跟华夏远古时代的生活方式差不多,光脚,穿兽皮,以打猎为生,要是一个普通人来到这里,还以为他们穿越了呢。

    他观察完情况后,避开这个部落,继续向前,他要用几天的时间,了解神墟,毕竟,从三兄弟嘴里得知的,很片面,林逍遥只能做一个考量,神墟究竟怎么样?还得他自己去探查。

    一转眼,三天过去了,神墟无比广大,林逍遥只是走了神墟的一小部分,大致明白了神墟中的情况。

    但是,他并没有打听到通天古树的下落,这件事,还得慢慢来,最好,能找人打听一下,这里的土著居民,在这里生活了无尽岁月,他们或许知道,通天古树的下落。

    所以林逍遥现在,想要想方设法的混入一个部落中,这个部落还不能太小,小部落生活在神墟的最边缘,也是最底层的人群,他们在神墟中,能活下来已经是万幸,他们根本不敢有觊觎通天古树的野心,所以,林逍遥将目标锁定在中等部落,甚至是,大型部落。

    接下来,他找了十来天,最终,选择一个部落。

    玲珑部落,这是一个大型部落,里面一共有八万人左右,林逍遥之所以选择玲珑部落,是因为他发现,这个部落中,外来的人很多,不是那么的排外。

    神墟中,有土著居民,也有外来居民,土著居民,土生土长,他们把这里当作家乡。

    然而,外来居民,他们来到这里,只有一个目的,寻找造化,想要成仙。

    换句话说,他们进入神墟,并不是想在这里居住,而是把神墟当做一个跳板,他们想要成仙。

    所以,一些部落,极其排斥外来人,有些部落,更是不允许有一个外来人加入,林逍遥找了十来天,只得到这一个玲珑部落,这个部落里的外来人,有不少,又或许说,只要来这里的人,想要加入部落,百分之六十的人,都在玲珑部落。

    选定目标后,林逍遥没有立刻行动,他现在要是大摇大摆的走到部落门口,跟部落里的人说,我要加入,难免会被别人看轻,免不了受一番刁难。

    古代有些人想要落草为寇,还需向山大王上交投名状,林逍遥要想加入玲珑部落,也得有一份投名状才行。

    他在心里暗暗想到,要是他肯拿出一件仙器,送给部落的首领,部落首领一定会他加入部落。

    转念一想,不行,仙器实在是太贵重了,林逍遥也没有几件,白送一件出去,他舍不得。

    他决定等一等,等一个机会,再进入玲珑部落。

    一转眼,三天过去了,林逍遥的机会来了。

    这一天,玲珑部落里面的男丁,半数都出来,他们出来的目的,是打猎。

    在这里,部落里的男人,分为两部分,实力最强的人,负责守卫部落,他们天天操练,提升实力,他们每天的任务,就是提升实力,保卫部落。

    剩下一些实力不强的、或者是伤残老迈退役下来的男人,他们负责打猎,供给整个部落的食物。

    部落里女人,只有实力最强的一少部分,也会编入军队,不过大部分的女人,她们负责做饭做菜,种植灵药,等等一切杂物,当然,还有生孩子。

    每隔一段时间,玲珑部落都会举行一场大规模的打猎行动,这个打猎行动,正是林逍遥的机会。

    一共大约有十几股打猎队伍,每一股最少有三百人,最多有上千人,林逍遥跟着一股八百人的队伍,悄悄的跟过去。

    这一伙打猎队伍,直奔一座一眼望不到边的深山中。

    很快,最前面的两个人,发现了两只兔子,他们弯弓搭箭,直接将两只兔子,射杀。

    紧接着,后面跑出来一个人,他的手里拿着一个袋子,他将袋子抛向虚空中,袋子迎风变大,宛如一个巨大的吸尘器,将两只兔子的尸体,吸进袋子中。

    这个袋子,是一件空间法器,里面的空间,比林逍遥的空间戒指要大,但是比林逍遥的乾坤袋要小。

    这些人分散开来,遇到一些兔子,野猪,山羊啥的,就地射杀。

    很快,他们遇到了一头年幼的地行龙,有好几个人,全都发现了这头年幼的地行龙,但是,他们谁都没有射出羽箭,射杀这头年幼的地行龙。

    只因为,地行龙年幼,有灵!

    在这里的人看来,猎物分为两种。

    第一种猎物,只是单纯为了填饱肚子,这些猎物的身体里面,除了蛋白质以外,没有任何营养价值,比如兔子,野猪,山羊等等。

    第二种猎物,是一些灵兽,神兽等等,吃它们的肉,不单纯是为了填饱肚子,更是为了获得血肉里面的灵气,淬炼体魄。

    年幼的地行龙,这是灵兽,这么小就杀了,相当于吃一头年幼的羔羊,暴殄天物。

    所以,遇到年幼的灵兽,或是神兽,他们都不会痛下杀手,换句话说,就是等它们长大了再杀,物尽其用。

    很符合现代的,可持续经济。

    林逍遥看到他们的做法,点了点头,暗暗敬佩。

    这里的人,在林逍遥看来,很落后,但是,他们的思想,他们的眼光,却要比很多地球上的商人要强。

    可持续发展,竭泽而渔,饮鸩止渴,杀鸡取卵,这种事情,每个人都懂,刚上小学,老师就教他们这个道理。

    然而,道理是懂,但是有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将这些简单的道理,抛之于脑后。

    片面的来说,部落里的人,比地球上一些受到现代文明教育的人,更加先进和文明。

    吓走了年幼的地行龙,他们继续向前,很快,发现了一只灵兽。

    这是青云虎,体型庞大,堪比山岳,并且,神力无边,一举一动间,能砸碎一座高山,轰塌百里山林。

    这是一只神兽,强大的妖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