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一章大秦嬴舞

疯狂的石头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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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西垂

    嬴舞高傲地扬起天鹅般的脖颈,白皙的手指间落下几滴鲜血,在手臂内侧,沿着袖口仍旧有粘稠的血液汨汨流淌而下。

    真正的伤口在肩头,深可见骨。

    但因为有血族的血统,所以此刻她的伤口正有肉芽在飞快蠕动,短短几个呼吸的时间,就有痊愈的趋势了。

    裴旻仍旧站在原地,一柄秋水长剑被他握在手中,只是简简单单站在那里,便让人生出一种无懈可击之感,这个人,真的很强。

    与李白这种各种放大招,显得惊天动地的战斗方式不同,他的剑势很简单,甚至都没有引动魔道力量,就是单纯地握剑,出剑,便已有如庖丁解牛,精妙绝伦,近乎于道。

    随着战斗深入,嬴舞现在倒是隐约明白为什么裴旻口口声声称,大唐只能有一位剑圣了。

    因为剑圣之名,与一国气运相连。

    一方面是束缚,需要其为国镇压龙脉,必要之时,更要直接出手保证该国皇族与国运存续,相当于将被册封者绑上了皇室的战车。

    若是皇朝覆灭,个人气运也会跌落谷底,从此为时代所抛弃,只能归隐山林,尽量不与世俗解除,不然很容易发生意外,就如那奔雷刀圣一般,明明是一国强者,结果却死得不明不白。

    但另一方面更是泼天大的好处,就如那成吉思汗,为气运所钟之辈,李白两次刺杀都未能奈何得了他,往往能够逢凶化吉,并且逢临破境关头,能够屡屡有如神助,高歌猛进。

    裴旻今年也才四十五,正是春秋鼎力的年纪,之所以剑道境界能达到如此高绝的地步,天赋出众是其一,有大唐剑圣的名头也是其二。

    世人拿李白与他并列,无形之中就分润了他的气运,若是仅此倒也罢了,偏偏好处李白全占,锅全他背,这种事他怎能接受?

    倒不是他小气。

    若你真有这本事,剑圣你来当,责任你也得扛,他裴旻半点都不感觉舍不得,早脱了这剑圣虚名,他也能早日游历天下。

    嬴舞本来应该也有这种待遇的。

    只是由于大秦并未正式册封她为剑圣,使得她在秦国名声不显,所以才未能觉察。

    “可以让开了吧,你应该知道,再这么下去,我可没办法再留手了。”裴旻神情复杂,剑人仙二重天的女剑仙,堪称是旷古烁今。

    就是心眼儿太死了。

    他虽有心留手,但也不得不承认,嬴舞足以与他一战,若是留手,则自己的性命有妨。

    嬴舞漠然抬剑。

    “有必要吗?”裴旻怔然,“你就是真喜欢那李太白,我此行又不会杀他,顶多受些小伤,值得你如此拼命?”

    嬴舞默然摇头,她轻拍了下流光璀璨的剑匣,从中飞出了无数柄牛毛飞剑,在这天空下形成了一条绵延百米的巨大金龙。

    龙须飘扬,龙角峥嵘,气象骇人。

    裴旻慨然一叹:“果然,世间文字万万千,唯有情字最杀人。”

    “豁出性命,只为心上人能多得一点胜算,该说你这是执拗,还是疯癫呢?”

    至于什么其他的原因,裴旻压根没有去想,在他看来,如果不是传说中的爱情,还真没什么能解释眼下的这种情景。

    嬴舞仍未答话。

    裴旻眼瞅着眼前这条金龙的气息不断向上攀升着,他的脸色变的越来越难看。

    “罢了,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裴旻气得直跺脚,转头唤来自家的小毛驴,倒骑上去,仰躺下来道,“这长城,老子不去了!”

    阳光下,单脚踏在金龙头顶的嬴舞露出了干净的笑容。

    刹那间,天空都仿佛更明亮了几分。

    远去的裴旻虽然背对着嬴舞,但仍是看到了这幅笑容,忍不住微怔道:“如此风华,普天之下的女子,恐怕概莫能及。”

    想到这里,心中不免有些慨叹,为何我就没有如此红颜知己......

    他苦笑摇头:“想当初我裴旻一人一剑入长安时,也曾迷倒过万千少女,那绝世风采,当初连今圣都……”

    话说到这儿,似乎是察觉到了空气中弥漫的生杀予夺的危险气息,他连忙住口。

    含混带过:“只可惜岁月是把杀猪刀,如今才四十五,刚入不惑之年,没成想就成了大叔模样,看来我这养气功夫还不到位啊……”

    ……

    边地。

    晚上热闹的宴会散去,边民用黄沙掩埋了火堆中的余烬,除迪妮莎以外的三名大剑依次走进腾出来的屋舍休息。

    晚上喝了点酒,这几人都有些微醺了,尤其是露娜,明明不是很能喝的样子,偏偏猛灌了两坛子自家酿的麦酒,看得那几个平日里只舍得小口饮用的边民汉子都有些肉痛。

    喝过酒,她一个人爬上屋顶,对月而坐。

    李白和迪妮莎跟了上去,问道:“可以一起吗?”

    露娜点点头,脸色通红,语气生硬道:“当然,这又不是我家,你们想在哪就在哪,关我什么事?”

    李白取出酒葫芦,拧开,小酌了一口,顿时舒服得哈出一口酒气,在这夜晚急剧下降的温度中,显露出一片升腾的白色雾气。

    “我就知道你还有私货。”

    迪妮莎笑道。

    在长安城的时候,无尽酒葫芦里的酒她是喝过的,自然知道这里面的酒虽然味道极佳,但容量不多,很容易就会被喝个干净。

    大庭广众之下拿出来,实在不好分。

    不过里面却又仿佛无穷无尽一般,也不见他添酒,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自动回满,想来也是一件神奇的宝贝。

    他顺势递过酒葫芦,迪妮莎接过来轻抿了一口,细细品尝,舒服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就是这种感觉,像是踩在云端一样,诸事皆消,自在恣意。”

    【有没有这么邪乎?】

    【闹得我也怪想尝尝的。】

    【依稀还记得小白的洁癖……】

    【哇!厚颜无耻的老贼。】

    李白有些讪讪地笑了笑。

    他也记得,尤其是郭虔瑾那次......这也是人之常情,小姐姐们这么香,就像豪他爸说的那样,连汗水都是香的,谁也不会嫌弃的说。

    “你要试试吗?”迪妮莎在露娜的眼前晃了晃。

    露娜有些犹豫,应该是有点嫌弃的吧。

    随即就听到迪妮莎轻蔑道:“果然,酒量这么差的人还是应该有点自知之明的。”

    露娜立刻怒了,不服气道:“拿来!”

    迪妮莎递过酒葫芦,不无得意地想着,小妞儿,你就这么一直被我拿捏在手心里吧。

    李白:“欸你别喝那么急!”

    果然,只见露娜两大口灌下去,迷迷糊糊看着李白,看着看着,噗通一声倒在屋顶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