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节利刃

孑与2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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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苗非常的奇怪,莫阿斯每天一大早就带着薛西斯一千人出门,总是到晚上才回来,还总是显得非常疲惫,不过这没关系,只要每天回来就好。¤ : ¤

    小苗还是保持着云家的传统,每天清点完人头才会回去睡觉,这一招是和辛月学的,辛月每天就会干这些事情,如果晚上要是少了谁,家里的大门总是会给他留着,当然,单鹰和狗子这种喜欢爬墙的就不留大门了。

    今天早晨去给那些孩子送吃的,那个小少年又来了,这一回比较聪明,换了靴子,还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冲着自己笑,伸手要吃的。

    小苗给了他食物,他转手就送给别的孩子,然后又伸手讨要,被小苗一脚踢飞之后,他居然趴在墙角对小苗说,明天还来。

    禁令是有效的,那把刀子就抽在街道中间,于是这条大街也改名叫做插刀街,突厥人一般不来这条街上,城主的卫队也不来这里,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这条街变得非常的繁华。

    小苗现在买食物不用给钱了,每天早上都有商人把食物装在篮子里送过来,都是她的侍女伊利斯姐妹打理,她只需要早上起来之后提着篮子给孩子们送食物。

    有一天,小苗看到伊利斯姐妹艰难的抬着一个大箱子走进卧室,就上前帮了一把,箱子果然很沉,打开一看,才发现里面全是零零散散的铜币和银币。

    “这是谁的钱,怎么会有这么多?”小苗吃惊极了。

    伊利斯姐妹笑着行礼拿过来一个账本放在小苗的跟前说:“这些当然是殿下您的钱财,整个城北都是属于殿下您的,这些都是那些商人们缴纳的赋税。”

    “赋税?”小苗挠挠头发,发现头发很痒,底下的黑头发又长出来了。不过伊利斯姐妹一点都不奇怪,见小苗不太会染头发,就帮着小苗拿药水重新染,于是小苗总是保持着亚麻色的头发。

    提到赋税,小苗就想起那个总来云家搬走好多钱财的小官,如果不是辛月拦着她。她都想把那些从家里搬走的钱财都拿回来,这不太难,运钱的都是些酒囊饭袋,自己一个人就足够了。

    侯爷说一个人赚了钱就必须要交税,要不然国家就没钱打仗,没钱修路,也没有钱救济灾民,侯爷的俸禄也就没人给了。

    小苗从小就练武,除了练武就是练武。对外面的世界很是陌生,她其实想不明白侯爷这么有钱的人为什么还需要国家发俸禄,侯爷说干了活就该给钱,这是道理,不管那个人富不富裕。

    怎么自己也开始收税了?难道自己也成了那个小官一样的人?

    不过有钱就很好,谁去管这些钱财是那里来的,不用自己晚上去大户人家拿钱,也不错。

    她不知道的还有很多。就在城外,莫阿斯每天都要带着五百人进行操演。他们拿着大盾,排着整齐的方阵一步一刺,或者,或者一部一挡,这样的训练要维持到中午,吃过饭之后。他们又开始进行一对一的作战训练。莫阿斯原本就是最好的教官。

    薛西斯抬头看了一眼太阳,吹响了一支号角,所有的人开始哀叹着离开操演场坐在地上休息。

    薛西斯把羊皮水壶递给莫阿斯说:“这些人想要成为合格的战士至少还需要一百天的操演,想要成为真正的战士需要经历三次大战,他们的身体过于瘦弱了。”

    莫阿斯喝了一口水笑着拍拍薛西斯的肩膀说:“不要紧。我们做了这么长时间的战奴,到了现在,才能真正的掌握自己的命运,战场才是一个战士最后的归宿地。上帝把殿下赐给了我们,我们就要抓住这样的机会,显露战士的荣光才是。”

    薛西斯小声的对莫阿斯说:“殿下好像是黑头发的鞑靼人,难道说她是来自鞑靼国的贵族?”

    莫阿斯摇摇头说:“殿下是贵族无疑,而且是来自一个非常有教养的家庭,她不在乎钱财,说明这个家族非常的富有,她非常的优雅,你看过她的刺绣么?上面的鲜花就像是活过来一般,这需要非常高明的老师才能教出来。

    最明显的就是她高明的武技,我们以此就能推断的出他的父兄该是何等的勇猛,而每天晚上她需要见到每个人,确定每个人都在,才会去休息,薛西斯,只有那些远古的家族才会保留这样的习惯,这是女主人的习惯。赎买我们的那颗海兰珠,我至今还被它的美丽所震撼,这该是一个多么庞大的家族啊。

    殿下善良,勇敢,真诚,纯洁,有这样的君主,我们还要去计较她头发的颜色吗?战奴就是野狗,一只随时须要听候主人的命令去咬人的野狗,我不想做野狗,只想做战士。”

    薛西斯摇摇头说:“我不是在怀疑殿下的身份,她是什么与我们无关,我们只需要追随殿下取得战士的荣光就好,我这几天负责后勤,从街市上听到了有人说阿提拉的故事,他也是黑头发的,而殿下的黑头发让我想起了那支鞭子,那支属于上帝的鞭子。”

    “阿提拉!”莫阿斯惊讶的从地上蹦了起来,那只鞭子消失刚刚两百年,两百年前那只鞭子让整个世界都疼痛不已,只不过他的帝国建立的迅速,崩溃的也同样迅速,留下的未解之谜太多了。

    “我们回去问问殿下,如果这一切属实,我们一定要追随殿下成为另一支鞭子。”薛西斯的眼神狂热至极。

    小苗见到刘方的时候泪水流的满脸都是,抱着刘方委屈的大哭,曲卓,狗子把自己扔在碎叶城,他们自己跑的不见踪影,最害怕孤独的小苗,已经不知道在一个人的咒骂过多少遍了,如今见到刘方那里还能忍得住。

    刘方抱着小苗,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小声的夸赞她:“好孩子,好孩子,干的很好,爷爷听说了你所有的事情,你比那两个混蛋加起来都强一百倍,碎叶城已经有了这样的根基却跑去去怛罗斯丢人,真是不知所谓。”

    小苗收拾了泪水,拖着刘方进了自己的房间,指着里面琳琅满目的财宝向刘方表功。刘方拿起财宝中间的一把粉色的小弯刀挂在小苗的腰上,狠狠地夸奖了小苗一通,自然吧曲卓和狗子贬低的一文不值。

    “闺女啊,也不知道是哪个蠢货给你出的主意要你染头发的,看起来就像是个怪人,长长的黑头发多好看,今天就洗掉,看着都难受。”

    小苗挠挠头发道:“这是曲卓的主意,要我装扮成胡人女子,这样才能不受别人注意。”

    “愚蠢,欲盖弥彰,只会更加的让人怀疑,爷爷已经来了十天了,给你做了一点小小的铺垫,谁说这里黑头发的就一定是唐人?突厥人有好多就是黑头发,那日暮也是黑头发,匈奴人更是黑头发,所以啊,闺女啊,装突厥人会有人刨根问底,可是装匈奴人就没有这个麻烦了。

    我家的闺女武艺高强,装成阿提拉的后裔正好合适,高贵的血脉,配上无尽的财富,再合适不过了,曲卓和狗子两个人还在像商人一样的到处拍马屁找消息,咱家的小闺女已经能堂堂正正的和那些西域胡人的领袖坐在一起商谈军国大事。”

    刘方一边说着话逗小苗高兴,一边把一串串的首饰挂在小苗的身上,拍拍手就有两个高大丰满的黑头发女人走了进来,带着小苗去换衣服。

    伊利斯姐妹连忙跟上,她们不知道这里面发生了什么变化,只知道家里来了一位重要的人,这个人很可能是殿下的长辈。

    小苗看着脚下那双奇怪的鞋子问刘方:“爷爷,这是什么鞋子怎么这么奇怪哦,前面还是翘起来的,这件衣服也非常的古怪,勒的很紧。

    刘方笑呵呵的看着小苗道:”因为你从今天开始就要叫做咄图拉.安吉,一个无比高贵的姓氏,也只有这个姓氏才能配得上我家无敌的小苗。“”您会留下来陪着小苗吗?“小苗无比的期待,相比曲卓和狗子她更信任刘方。”那是自然,从今天起爷爷就成了长老,咄图拉家族的长老,自然要陪着小苗。

    “别人不信怎么办?小苗有些担心。”

    “呵呵,一部分人我们用钱买到他们相信,另一部分我们就打到让他们相信,花钱的事情爷爷去做,打人的事情你去做,哦对了,人熊也来了,他也能帮你打人。”

    “莫阿斯和薛西斯他们也能帮我打人。”

    “那是俩个很好的战士,好好地待他们,不要让他们感到被冷落,一个人的热血沸腾起来之后,需要不断的加热才好。”刘方说着就大笑了起来,捋着胡须不断地摇头,他对云烨的运气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小苗这样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杀手,随随便便的被派到西域,居然能够误打误撞的成为打破西域僵局的一把利刃。(未完待续……)

    ps: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