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两个有洁癖的人

孑与2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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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烨怵然一惊,正待反抗,铁链却自己滑落下来,那个如同野兽一样的女人歪倒在地上,喘着粗气,脸上带着一丝绝然。

    忽然间,云烨明白了她这个举动的含义,她想死,她想利用这个机会找死。

    方才云烨说猪也会吃人的话吓坏了她,如此悲惨的命运是她所不能接受的,死在刀下,要比被猪吃掉要幸福得多。

    想通了起因,心中的愤怒就平息了下去,蹲下来对那个女人说:“我的处境比你好不到哪里去,你是囚犯,我也是囚犯,一样要被他压榨,过了今日,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见到太阳,所以啊,你不要对我怀有敌意,细论起来,我们应该是朋友才对。”

    “唐人没有一个好的,都是丛林里的蚂蟥,都要吸我们的血,你也一样。”谁能想到粗壮的如同男人般的咽喉里竟然可以发出银铃般清脆的声音,难道说猪食有改变嗓音的功能?

    一时半会给她解释不通,把她背起来弄出了猪圈,两个人已经一样臭了,旺财溜达过来,云烨不愿意把臭味在传染给它,就在猪圈外面,用荆条捆扎好一个简陋的担架,挂在旺财的身上让它拖着走。

    有竹楼可以住,还不错,就是东南西北风都能钻进来,把那个女人放在竹床上,对她说:“我要给你洗澡,不要以为我要占你便宜,再说你也没便宜让我占。”

    说完就准备把女人腰间的烂皮子解了下来,许多地方已经和皮肉黏在了一起,云烨小心的用刀子一点点割下来,等烂皮子和她的身体分离,腰间已经是血肉迷糊。不敢再碰,等伤口不再流血,才能给她清洁。

    金创药窦燕山不给,那些愚蠢的土人又不会辨识草药,不是说他们是大山的孩子吗?为什么连这校识都不知道?

    在火塘上吊上一口锅,这是窦燕山给云烨的最大优惠,一个饿了一年的人是不能吃干饭的,加点水,倒进去一些米,开始熬粥。

    火塘里扔进去几块石头,等石头烧热以后,就把它夹进陶土罐子里,五六块石头放进去,罐子里的水就变成了温水,这才拿出一块麻布开始给那个女人清洁身体。

    “我们算是同病相怜,你就不告诉我你是谁吗?这很不礼貌。”

    她的身体脏极了,有时候为了把陈年污垢弄下来,不得不用力擦,看到女人因为疼痛而绷紧的肌肉,云烨开口说话,希望可以分散她的注意力。

    “我是这片土地的王,探戈王,我从母亲的手里接过权杖,所以我才是这里的王,那个唐人是外来者,是最卑鄙的客人。”

    “你是一个失败的女王,探戈,你没有尽到保护你子民的义务,让他们沉沦在地狱的最深处,怎么样,你还想要忘忧草么?”

    不用说,这个倒霉的女王一定是吸食了鸦片,才被窦燕山所控制,她最忠心的属下一定也吸食了这东西,所以窦燕山才能在这片土地上立足。

    提到忘忧草,探戈女王就恐惧的把身子缩成一团,看样子,她的戒毒之路一定很凄惨。窦燕山唯一的错误就是不该因为愤怒而把探戈关在猪圈里,这给了她唯一的一条活路,否则,再过些日子,忘忧草一定会把她最后的防线也撕得支离破碎。那样,窦燕山会轻易地得到族群的祭器,完全不必费那些事。

    老天爷,云烨从来没有见过有如此多污垢的身体,黑黑的污水顺着竹子的间隙哗的流下去,可以肯定,今年竹楼下的草会长的十分茂盛。

    人总是要站队的,站在窦燕山哪里迟早会没命,云烨需要一个队友,比如这位探戈女王就是一个合适的队友。

    只要这个女王的智慧在水平线以上,就会成为他的得力助手,云烨不相信一个曾经的王,会没有一两样后手。

    只是找队友从给她洗澡做起,就有些强人所难,窦燕山说的没错,云烨是接受不了探戈女王的,现在他的胃里面就已经开始翻江倒海。

    最后一竹勺的清水浇下去,总算没有了令人发狂的黑色污水,给她擦干身体,云烨拿出好大的一块布,在最中间挖了一个洞,套在探戈女王的头上,在两边肋下的位置,拿麻线缝几下,最后拿一根绳子拴在她的腰间,很好啊,一件标准的麻袋装就成型了。

    事实上衣服对探戈来说有些多余,外面的那些女人那个不是腰里绑一块兽皮,透皮露肉的满世界跑,云烨是为了自己,免得自己以后看到其它女人的身体,就联想到探戈恐怖的身体。

    旺财闻到了米粥的清香,站在外面把头搁在门口往里面看,它已经有些日子没有喝过米粥了,可怜的旺财以前是不喝粥的,加了银耳的粥也不喝,给云烨准备的银耳莲子粥它尝过,不好喝,最喜欢醪糟,可惜这里没有,连喝口粥都成了奢侈的理想。

    滚热的米粥在锅里冒着泡,探戈的鼻子不停的噏张,旺财伸出舌头舔着竹子,嘴角都有白涎流下来。

    探戈对云烨把一锅粥的一半给了旺财很不满,而且云烨只给了她一碗,那一碗粥对她来说塞牙缝都不够,倒是那匹马喝粥喝得吧唧吧唧的。

    云烨把自己碗里的粥倒给了探戈,这一举动,让心怀不满的探戈多少感到了一丝暖意。喝完粥,探戈就盖着一床毯子沉沉的睡去了,在梦里她仿佛见到了自己的母亲,那个同样健壮如山的女人……

    云烨穿着里衣,在青石板上使劲的揉搓自己的衣服,在水里淘一下拽上来再闻闻,发现那股子猪骚味似乎永远也请洗不掉,烦躁的把衣服丢在石板上,准备再洗一遍。

    “哎呀呀,云侯居然会洗衣?这太出乎小弟的预料了,原先以为云兄的洁癖是装出来的,原来是真的,你的衣服已经洗了八遍,再搓下去就烂了,莫非云兄也要效仿这些野人穿兽皮不成?”

    “窦燕山,少说风凉话,有皂角就给我,要不然我就只能穿着内衣到处跑。”

    一大包皂角扔在云烨面前,窦燕山就蹲在边上看云烨洗衣服,嘴都要咧到后脑勺上去了,只要云烨在艰苦中挣扎,他就喜欢,然后自己再装出一副神的模样来搭救一下,窦家上上下下的仆役都很吃他这一套。

    衣服到底洗干净了,云烨又把全身洗了一遍,皂角刮的皮肤生疼,这东西滑溜溜的,不好抓不说,还全是细细的木刺,所以这一个澡洗得很不舒服。

    窦燕山站在河边的一颗榕树下看,云烨本来要把这家伙赶走,可是看到榕树垂下来的根须上爬满了水蛭,闻到了他的气味个个把身子探的老长,就放弃了赶走他的打算,都是男人,看一眼又不会少一块肉,倒是窦燕山说不定会损失几两血。

    搭在石头上的衣衫被太阳晒得热哄哄的,穿上去很舒服,窦燕山耳朵后面带着几条子水蛭就打算上来和云烨说话,每一条水蛭都把血吸的满满的,就好像窦燕山猛然间长出来几根肉柱。

    水蛭是出了名的吸血鬼,只要叮上不吸个够是绝对不会罢嘴的,这东西一边吸血会一边吐口水,这种口水会麻痹神经,并且会阻止血液凝固,被叮咬的人毫无知觉,比如现在的窦燕山。

    “窦兄,你耳后何时长出来了几条子肉柱,这样一来,我兄的确威武了许多。”

    窦燕山很奇怪云烨会这么说,不自觉的摸摸自己的耳后,摸到一只水蛭用力的撕下来,满手都是鲜血,水蛭只揪下来半截,还有半截依旧牢牢地盯在他的后脖颈子上。

    窦燕山狂叫一声,撒腿就跑,速度很快,一转眼就消失在他自己的竹楼里。

    带着旺财来到窦燕山刚才站立的地方,指着那些如同蛆虫一样扭动的水蛭给旺财看看,动物天生的本能让旺财不停的后退,一直退到榕树树干笼罩的范围外面,才停下脚步。

    很好,旺财现在知道怎么辨别水蛭了,不需要为它操心,人如果能回去,是不是给孙思邈带些水蛭回去,老道士已经为血液凝固的问题伤透了脑筋,说不定他能从水蛭的身上悟到些什么。

    回到了自己的竹楼,云烨在竹楼门口铺上了一块竹排,好让旺财进到竹楼里,这里的夜晚太危险,后世很少的吸血蝙蝠之类的东西,现在一定很多,就算没有那东西,光是蚊虫就会让旺财吃尽苦头,单鹰给的猩包还在,里面的药草还是在发挥作用,只要带着它,屋子里一般就不会有蚊子。

    南诏的气候古怪,远比千年以后暖和,这才三月天河谷里就已经很热了,可是远处的山顶,却似乎还有白雪存在。越是往上走,就越是寒冷。

    把丝线绷在门口,牢牢地拴在柱子上,这间屋子里,云烨,旺财睡觉的时候才不会乱动,至于探戈女王会不会动就不去管她了。

    想到白天那根勒在脖子上的铁链,云烨又在自己的床边拉上几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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